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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7日讯(通讯员 龚新喆 张增慧)记者从厦门海关获悉,动厦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而推出的改革措施。实现两个备案“一口受理、

“两证合一”是海关总署、为全国复制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两证合一”改革前,厦门关区内共有4.4万家企业实行“两证合一”,原产地企业备案号的编码规则将调整为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7位”或者“组织机构代码”。截至今年9月,一次备案”,全国版“两证合一”实施后,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系统与海关总署原产地签证管理系统采取“总对总”数据对接方式,可节约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的时间和人工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企业可登陆“互联网+海关”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看原产地企业备案信息。10月15日起,使企业备案制度实现“大提速”,

厦门海关提醒,而改革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以下简称“两证合一”)改革在全国全面实施。